《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环境保护税将于4月1日迎来首个征税期。3月5日,醴陵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共同在市环保局举行“环保费改税”档案资料交接仪式。
交接仪式上,市环保局与市地税局现场进行签字移交,正式将醴陵市排污费污染源基本信息、排污费核定征收技术规范、排污许可证发放信息及475家收费企业的核费资料等纸质版档案移交到市地税局。
市环保局局长许君明、市地税局局长刘正强、市财政局总会计师陈云峰在交接仪式上作了会议发言。三家单位均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协作,建立并规范好“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作、信息共享”的总体征管模式,建立好涉税信息平台和工作配合机制,确保环保税工作的平稳顺利实施。
《环境保护税法》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第一部税法,也是我国第一部为保护和改善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保税的正式开征,将会进一步促进企业积极落实减排措施,提高企业环保节能的技术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促进我国的生态环境建设。(www.sb-488.com 李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