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实行雨污分流,职工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与其它职工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沉淀等措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采矿产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混料工段; 脱硫除尘产生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对页岩开采产生的爆破炸药硝烟及粉尘采取洒水降尘、湿式作业等控制措施;隧道窑产生的窑炉废气全部收集,导入烘房回收余热,再经双碱喷淋脱硫塔系统处理《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2标准后通过烟囱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吸风罩捕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2标准;原料堆场、搅拌等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采取覆盖、定期洒水等措施确保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3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经高于屋顶2m排气筒排放。
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
固废:项目采剥产生的表土堆放在排土场中,待采场封闭后作为种植表土使用,在排土场地势较低的位置应修建挡土墙进行拦挡;废弃砖胚全部回收利用;双碱喷淋脱硫除尘产生的沉渣外售作建材原料综合利用;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纳入环卫部门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