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及周边绿化;车间地面冲洗等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车间清洗不外排。
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采取定时清洗操作平台及车间地面、加强绿化等措施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食堂使用清洁能源,产生的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
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吸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
固废:原材料废弃包装袋由原厂负责回收;废纸屑及边角料等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废回收外卖给废品回收站;火药类废渣、底泥、废药剂等危险废物按要求定期处置,在处置危险废物前应制定处置方案,在安监部门备案,获得安监部门批准之后,将危险废物运至安监部门指定的地点按安监部门相关要求进行销毁;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纳入环卫部门统一管理。
风险防范: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项目原材料及成品的运输及储存按相关规范执行,项目生产管理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 50161-92)《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1989)》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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