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环发〔2015〕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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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坚决纠正环境保护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上下联动整治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局属各部门:
《关于深入开展坚决纠正环境保护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上下联动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深入开展坚决纠正环境保护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上下联动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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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0日
附件:
关于深入开展坚决纠正环境保护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上下联动整治工作方案
为持续推进坚决纠正环境保护方面损害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湖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湘群组发〔2015〕2号)要求和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坚决纠正环境保护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上下联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环办〔2015〕7号)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目标,以上下联动为抓手,持续深入开展纠正环境保护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不反弹、取得实效;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措施有力、限期完成;新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加大污染治理和监管执法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二、整治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进一步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察执法“土政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以下简称《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5〕35号)的要求,在2015年6月底前对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进行全面清理,报市人民政府予以废除。相关部门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重点排查对工业园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或者预先报告或限制环保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行为。以及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者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
分管领导:彭绍陵 牵头部门:法规股
配合部门:纪检监察室、监察大队
(二)全面推进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的实施。按照《湖南省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以王仙地区为重点推进区域环境整治,以工矿企业集中、人口密集的中小支流尤其是存在水质超标现象的支流为重点推进流域污染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强造纸、矿山、颜料、化工等行业污染整治和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污染事故。督促今年计划启动或完成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业企业(矿山、尾矿库)污染治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饮用水源地保护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5大类项目,明确工作计划、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
分管领导:彭绍陵 牵头部门:污染控制股
配合部门:监察大队、总量股、生态股、环境监测站
(三)坚决纠正环境监管执法不到位行为。一是深入推进全市环保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全市企事业单位可能存在的各类环境风险隐患,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并按时间要求完成整治任务。二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严格日常监管,对各类违法行为“零容忍”,推动司法联动,打好组合拳,强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执法信息公开、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等工作,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能力。
分管领导:钟 鸣 牵头部门:监察大队
配合部门:办公室、污染控制股、法规股、生态股
(四)开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排查。结合今年开展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对辖区内建设项目开展清查,依法查处建设项目环评违法行为,对拒不改正等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分管领导:钟 鸣 牵头部门:监察大队
配合部门:纪检监察室、行政审批股、法规股
三、时间安排
2015年4月20日前,各责任部门根据本方案列出的主要整改任务,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做好动员部署。
2015年4月20日至5月25日,各责任部门深入推进上下联动整改,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整改进展情况。
2015年6月25日前,将配合省环保厅和株洲市环保局开展上下联动整改工作情况督查督办。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主体。为加强“坚决纠正环境保护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上下联动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国文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钟鸣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蔡湘礼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纠正环境保护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上下联动整治的日常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专项工作负总责,要将联动整改任务逐项细化分解,确保做到领导责任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二)加强信息沟通、推动上下联动。建立上下联动信息报告制度,各部门要在6月2日前上报上下联动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汇总后,及时报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傅锦鹏,联系方式:23282785,电子邮箱:478155518QQ.COM)。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上报市人民政府。
(三)强化督查督办、严格责任追究。局纪检监察室将对各部门开展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进行督查,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力的及时指出整改意见并予以通报;对“久拖不决”的突出问题采取挂牌督办、约谈责任领导等强制措施;对制度执行不力、违反制度规定的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www.sb-488.com办公室 2015年4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