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4月醴陵市环境空气PM10和PM2.5平均浓度超过年均值标准,PM10相比上年度同期有一定程度上升,PM2.5 则有所下降;SO2、CO和NO2平均浓度达到年均值标准,O3-8max相比上年度同期有一定程度上升;CO持平,SO2和NO2 有所下降
2、2018年前4月醴陵市环境空气PM10和PM2.5平均浓度超过年均值标准,相比上年度同期有所下降;除了O3-8max 与去年同期稍有增加,SO2和NO2平均浓度达到年均值标准,但相比上年度同期显著下降,特别是SO2平均浓度下降明显,而CO平均浓度同去年持平;
3、2018年度前4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86.7%,好于去年的80.0%;
2017年基数以湖南省空气自动站联网管理系统中污染物浓度均值-县市浓度均值为准。
4、本报告送10份到醴陵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请办公室发送相关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
|